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11篇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1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委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ofacuntbily,redsph.Sg-wk
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委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党委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委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
ofacuntbily,redsph.Sg-wk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4
ofacuntbily,redsph.Sg-wk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5
ofacuntbily,redsph.Sg-wk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6
ofacuntbily,redsph.Sg-wk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
7
ofacuntbily,redsph.Sg-wk
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6、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
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
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
ofacuntbily,redsph.Sg-wk
9
ofacuntbily,redsph.Sg-wk
ofacuntbily,redsph.Sg-wk
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ofacuntbily,redsph.Sg-wk
发展党员制度
篇二: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党建制度汇编目录一、基本组织制度类1、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2、民主生活会制度3、党员学习制度4、“三会一课”制度二、党组织工作类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6、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党费收缴制度三、作风建设类10、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11、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四、民主管理类12、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五、党风廉政建设类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15、党内监督制度16、诫勉谈话制度
17、述职述廉制度六、考核评价类18、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
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总支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报告。八、党总支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总支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难职工帮扶。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
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工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州、县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工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县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班子成员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
求写出发言提纲。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班子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州、县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省、市、县的要求,班子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总支书记的要求,由政工科负责通知。党总支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五、考勤登记制度。班子成员依时参加工委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书记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政工科入册存档。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班子成员学习档案,政工科每年年终要对班子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总支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班子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接受县委县工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三会一课”制度一、总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总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
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三、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
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一、谈话主体。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二、谈话时间。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党誓词;(4)正式谈话。四、谈话内容。(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
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谈话方式。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五、总支、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六、总支、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
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费收缴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第二条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主人翁作用。第三条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联系群众的途径:应及时找其谈心。第四条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第五条落实领导责任制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局党总支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第六条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五)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联系群众的范围: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一般的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三是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联系群众的途径:(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的民主评议,听取群众对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二)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并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实际,制订本制度。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会审核批准。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十、机关各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
工作。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总支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题。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
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咽战汕榫制度。难职工帮扶。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述职述廉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述职述廉的对象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工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诫勉谈话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第三条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第四条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第五条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第六条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第七条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第八条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第九条谈话中发现被谈话人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被谈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研究处理。第十条谈话人认为确有必要,可通知被谈话人在接受谈话后一定时期内在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上将谈话情况予以通报,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检讨或者澄清;如有必要,也可就被谈话人的有关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解释、说明、澄清或者进行批评、教育。
党建工作责任制为了改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峡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第二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第三条机关总支的工作责任:(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总支和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五条支部的工作责任(一)按照总支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认真贯彻党支部决议。(二)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支部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题。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三)带动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党员汇报,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总支反映本支部情况。(四)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五)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六条责任考核(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总支和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总支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县直机关工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责任追究(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制度。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总支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总支应向县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三: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1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wtt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选择。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行意见》。增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役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1、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转达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行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大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豫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赏罚(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背法背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2、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1般每季度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1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履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干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履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预会人员要遵照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预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预会人员要自觉遵照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现象产生。3、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一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最少每一年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掌控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点。5、每一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情势,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应。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获得支部的指点和帮助。
4、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个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身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3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依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依照统1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确当月起,依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一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4、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豫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1样按规定交纳党费。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1次统1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5、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思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线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情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6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月召开1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转达上级唆使精神,局领导每一年要为党员上课2⑶次。4、党员每一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1次学习交换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换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最少轮训1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行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份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弄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益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进修学习,提倡岗位成才,自学成才。6、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1、坚持“”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个月1般安排1至两次,支委会每个月最少召开1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最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最少召开1次,党课教育1般每季度安排1次,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3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严格党员管理。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编入1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催促党员实行义务,并依照规定交纳党费。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比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风格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毛病,克服和制止党内背法背纪现象的产生。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p1次党员和大众的思想状态,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最少与党员谈心1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大众之间每一年最少展开谈心1次。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一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展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的纪律,对背法背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篇四: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吕梁市柏叶口水库供水建设管理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发展党员制度六、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七、民王评议党员制度八、党员监督制度九、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支部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党支部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制定党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生活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4、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5、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整体党建工作。6、明确“党支部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办事人员直接责任”三个责任主体。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6、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
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
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
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5、建立党员活动室。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
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
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员监督制度
1、在职党员,均要接受群众的监督。2、党组织统一印制监督牌,发放各位党员手中,各位党员要将监督牌摆放在工作台面显著位置。3、监督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
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在一般情况下,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篇五: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开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关心帮扶制度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立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展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部进展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防止准备
.
v
.
.
.
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2.但凡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局部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到到达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化。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围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效劳单位开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立和单位实际严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
v
.
.
.
3、党组织定期催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历,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展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展系统的集中培训,规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立,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那么,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
v
.
.
.
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效劳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
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展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管职务上下,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承受党外群众监视,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承受党外群众监视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
.
v
.
.
.
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存其党籍。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
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6、受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观察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以下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
.
v
.
.
.
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根底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篇六: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2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
4
5
6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7
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
9
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10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
篇七: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
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
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
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
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
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
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
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
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
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
组织的统计工作.二、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三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六、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
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6、活动要求:(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形式多样,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
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责任考核1、局党委和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
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4、局纪委和乡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责任追究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三、学习时间: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学时。四、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五、学习要求: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
书记、校长、副校长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尝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教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五、评议结果的处理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8、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学生会。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版面、校园广播等。3、文件型:书面文件。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工委、教委的检查和指导。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
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每月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
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二)党性分析的程序1、由学校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二、民主评议(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的原则。(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
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本人所在党支部。三、民主生活会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支部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
记表》等材料。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
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1、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时代及实际工作变化,将不断丰富和深化。2、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3、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教务处、教导处、工会等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要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常规工作。4、学校每年树立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德意识,确立师德观念,按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6、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7、完善师德监督机制,学校考评与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坚持师德汇报制,凡发现师德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师德建设领
导小组予以查处,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出,必须追究责任。8、建立师德奖惩制度,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职工,除认真检讨、批评教育外,按情节轻重扣发学年奖,评优、职评、晋级一票否决,并停职待聘或解聘,或年度考核结论定位“不合格",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报有关部门查办。
篇八: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党内规章制度汇编【篇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旳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有关状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足旳思考时问,互相协商、互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足、仓促议事旳现象。
2、但凡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征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旳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与,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构成员必须所有参与会议,表决时,批准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旳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保证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种环节,保证决策执行旳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旳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畴内迅速解决,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贯彻。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做出决定旳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状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旳任务,规划紧紧环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旳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旳任务,制定具体目旳任务,分阶段组织实行,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引。
2、贯彻上级党组织制定旳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旳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项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旳问题,一次会议一种议题,采用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措施,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引,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引党建工作成为一项常常性工作。同步,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一般党员群众,形成“纵向究竟、横向到边”旳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种“责任区”和一种联系点,并联系一种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贯彻党组织旳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旳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旳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
设备等,抓好党建有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相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一般群众旳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旳意见和规定,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常常积极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旳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协助解决他们旳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有关“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旳贯彻状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状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贯彻状况。
【篇二:党员规章制度汇编】
长沙学院工商管理系党员规章制度汇编工商管理系党总支12月10日目录长沙学院党建工作规章制度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长大党[]11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旳党员发展工作,增进党员发展工作旳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基本方针和原则(一)按照坚持原则、保证质量、改善构造、谨慎发展旳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旳党员原则和条件,做到成熟一种,发展一种,避免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步又要反对关门主义。(三)在保证质量旳前提下,要重点做好在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旳工作。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旳政治主张和进一步细致旳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旳结识,不断扩大规定入党旳积极分子队伍。对
规定入党旳同志,党组织要予以热情关怀,并指引其写好入党申请书。对递交入党申请书旳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旳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入党申请书一般应涉及如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重要写自己对党旳结识和入党动机);
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旳状况;
3、看待入党旳态度和决心;
4、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旳职业及政治历史状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阐明旳问题。
三、拟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旳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旳积极分子队伍中拟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拟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旳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状况以及本人旳政治体现、学习、工作状况等,研究拟定与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保证人选有较好旳群众基础。正常状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旳,不能拟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要坚持多渠道选拔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通过团组织推荐。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引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旳意见和规定,真正把优秀旳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旳助手作用。
篇九: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马房小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1
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3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4
4、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5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9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10
2、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11
3、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12
4、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13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4
6、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15
7、党费收缴制度
16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17
2、工会工作制度
18
3、共青团工作制度
19
4、妇代会工作制度
20
5、少先队工作制度
21
1.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总支成员负责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总支成员和各党支部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校党总支工作机构为校办公室,所属各支部确定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六、总支、支部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学校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学校党组织成员和校长室全体成员。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校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学校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2、审议和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学校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3、审核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生活福利发放方案,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四、会议的主要程序:1、确定议题。由学校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1、凡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3、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审阅签字后存档。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组织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责任考核1、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4、上级党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责任追究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5.校长负责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上级部门赋予的权力围绕办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党组织书记是学校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校长室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实施有效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建好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环境。
三、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能是:切实抓好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校长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校长抓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干
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根据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领导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妇代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
四、实行校长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1、报告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情况;招生计划、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和教职工奖惩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修订和废止情况;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校长或学校党组织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情况。
2、报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校长向学校党组织成员会或党员大会各报告一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半年报告半年工作(截止7月31日),下年年报告全年工作(截止次年1月31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应及时作出专题报告。
3、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校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形式由学校党组织根据需要确定,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主。
4、报告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和不足;坚持按时报告、及时报告;坚持组织审议,相关党组织要认真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向报告人反馈审议情况。
6.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政治、经
济、法律、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各方面知识。
三、学习时间: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自学时间不少于80
学时。
四、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
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五、学习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4、学习讨论应名符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5、每人每年至少写一份学习体会文章或工作调研报告,与学习笔记一并交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审阅。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前召开。有特殊需要时,可择时召开。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点、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总支)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8.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学校校长、副校长,党组织书记。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必须在市教育局党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并将座谈走访情况书面报告党委。3、校级干部个人小结。书面总结个人履行职责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述职大会由市教育局下派人员主持。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五、评议结果的处理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定格的依据之一;2、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校级干部本人反馈;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9.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
全校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
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10.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
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党组织通过定期制定和落实党员目标任务,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岗位职责,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也是学校党组织落实管党责任,增强党员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长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责任的制定1、党员目标责任的制定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2、党员的目标责任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要求,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必须包含学校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党员所在工作岗位的任务和要求、党员加强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个人特长和潜能的发挥。3、党员的目标责任要按照个人制定、群众评议、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的程序进行。二、目标责任的落实1、由学校党组织统一组织与党员签定《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2、党员的目标责任内容要在学校党务公示栏内公示,以便个人对照、群众监督、党组织检查。3、建立健全党员业绩档案和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台帐,有效实施过程管理。4、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的建设、教育教学中心任务,定期创设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现党员先进性提供平台。5、学校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交流,强化党员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党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党员履行义务、践行宗旨的能力和水平。三、目标责任的考评1、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每年年考评一次,一般与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活动一并进行,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2、党员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作出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3、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利用教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对党员进行评议、测评。4、学校党组织按照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求组织考核。5、学校党组织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专项考核的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予以表彰;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好的,由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反馈群众评议情况。
1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学习制度。
一、活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学校党组织确定,并相对固定。间周安排一次党员学习活动二、活动内容: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组织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三、活动要求1、认真准备。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详细制订《党日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2、精心组织。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本地区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12.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
一、家访任务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
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30次。二、家访内容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
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四、家访要求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13.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性分析(一)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党性分析是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进行自我总结。党性分析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从个人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薄弱点,不能报流水账,更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二)党性分析的程序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本校党员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动员;2、党员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我总结;3、学校党支部认真把好自我总结材料的审查关。二、民主评议(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1、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2、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党员工作。(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和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进行。具体内容结合本校党的建设任务要求,以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的要求来确定和调整。1、民主评议。评议中要认真而又顶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在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要分清是非曲直,敢于触及矛盾。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准确查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员“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方面的主要差距;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有正确的态度;能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批评别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做到既帮助别人,又教育自己。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解剖,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2、组织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业绩分析、民主测评的方法,进一步了解党员的表现。3、组织鉴定。学校党组织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出书面的评价。组织鉴定的内容,一般涉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的几个主要方面。组织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
客观、公正,尤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调查核实,逐个形成事实材料。组织鉴定应由学校党组织书记告知本人,并听取意见,允许党员说明自己的情况,甚至进行申辩。经过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由学校党组织对每个党员作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学校党组织将组织鉴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分别填入有关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三、民主生活会(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要求民主生活会是党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召开的,必须党总支同意。(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1、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10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要向支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2、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思,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3、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4、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成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5、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具体工作可与党员履行“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的年终考核同步进行。
1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15.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教师在“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教育强市”进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锻造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显著的先进教师群体,根据教育局党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周期和名额根据教育局党委评选优秀党员办法,在全体党员教师干部中开展优秀党员的评选。评选范围之列。评选活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名额由教育局党委确定。二、评选条件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识大体,顾大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2、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心诚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廉洁从教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效果好。三、评选程序1、学校党组织按照局党委评选条件、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公示、上报。2、局党委组织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推荐产生“优秀党员”候选人。3、局党委组织研究确定“优秀党员”。4、召开表彰大会。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教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教师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浓烈氛围。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校党组织精心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透明,事迹材料要真实可靠,要向教学一线的党员教师倾斜。3、学校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优秀党员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学标兵、赶标兵、当标兵”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风范和业务水平。
16.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凡有工资收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中组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7.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
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
章制度;3、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
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二、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三、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应为全体教职工;50人以上的学校,教代会代表可为全体教职工,亦可按比例选举。代表的比例应在教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团主持会议。**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普通教师以及妇女、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报上级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学校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填写《郧西县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学校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18.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19.共青团工作制度
1、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教师和学生,引导他们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未来社会需要,自觉为实现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一代新人。
2、依照《团章》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机构,配齐团干部。学校成立团委,各年级、班级都要建立中队。
3、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4、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学生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上团课)制度、团日活动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制度等。
5、按照“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员的大门”的发展方针,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6、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独立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
7、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向学校行政组织推荐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队团员,向学校党组织推荐优秀队员作为团的发展对象。
8、在青年教师中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带领青年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9、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科技、生产劳动、文化体育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丰富的实践活动中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能力,强健体魄。
20.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二、组织建设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三、工作要求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四、考核评价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1.少先队工作制度一、基本任务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组织建设1、学校根据初中部办学规模设立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2、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3、实行少先队干部会议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总)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年轻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或上级团委、少工委考核。
四、阵地建设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五、少先队活动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六、表彰奖励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每年“六一”或建队日前后,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篇十: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目录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十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十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1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2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3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中心组学习制度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
4
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5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
6
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
7
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
8
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9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2、党务公开内容。
10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
11
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12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二、报告内容
13
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情况;(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
14
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的方式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统一送达市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2、报告内容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市纪委,市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四、监督与纪律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诫勉谈话制度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15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4、考核内容。(l)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6
(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党组(党委)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
17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18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工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
19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
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
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三、学校党组织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
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党组织成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学校党组织成员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20
九、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校党组织,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责承相关学校党组织班子进行整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责任内容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责任考核1、教工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4、教工委纪委负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责任追究
21
1、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对学校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分。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22
篇十一: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做出决定的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学习制度
1、党支部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支部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3、党支部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支部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支部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支部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给机关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来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
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5、建立党员活动室,定发党报刊,开展电化教育。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党组织要对各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退离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为重点,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
2、建立党内关怀基金。党组织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党组织党务公开范畴。
3、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生活困难必访、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在“七一”、元旦、春节之际,党组织要对入党较早的老党员、在本单位退休时间较长的老干部、大病党员、生病住院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普遍走访。同时,党员家庭遭灾、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逝、党员生病住院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走访慰问,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党组织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名单,保证每位党员每年接受1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及时了解党员的所思所想。同时,当党员有思想情绪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交流。
5、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七一”前后,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宣誓,畅谈入党感悟,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征询党员意见和建议。在每位党员入党之日,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谈心、问候等方式,对党员表示祝贺,并提醒党员履行义务。
6、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通过压担子、工作指导、表彰奖励等方式,积极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7、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质询权等权利,充分激发党员对支部事务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监督。
8、开展有益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党组织每年要开展1次以上社科讲座和党建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追求。在“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爬山、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关注党员身心健康。
9、健全表彰奖励制度。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党员兑现承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1、凡是服务性行业和窗口单位的在职党员,均要按照党员的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2、要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3、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4、对挂牌上岗党员实行日查月评季考核,并设举报电话及举报箱,年底一并纳入干部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5、党员必须先挂牌、再上岗。对党员不按时挂牌,擅自取牌,全年累计达10次以上或群众满意度测评80%以下的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谈话,并作为处理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6、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7、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立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可酌情给予奖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励。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
21
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
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
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
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
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
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
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
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
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
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对象和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涉及个人和家庭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织书面报告。二、报告内容1、本人在公务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因不能谢绝而接受的礼品及处理等情况。2、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营建、买卖、出租房屋的情况:(1)营建私房、购买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数额和纳税情况;(2)有关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3)营建和参加集资建房的审批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1)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职业。(2)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4、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包括婚丧喜庆事宜的日期、地点、参加人数、宴请的对象范围、是否动用公车的情况。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重大民事纠纷情况。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被查处的事由、日期,查处机关的名称;(2)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暂扣或封存财物等);(3)受到的处罚(包括被判处刑罚,免于刑罚,劳动教养,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违法违纪所得等);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出国(境)情况。(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的情况;(2)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劳务输出或出国(境)探亲、自费留学的情况;(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包括经营或承包、租赁的企业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经营或承包、租赁的起讫日期;受聘的“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境内地址和受聘的职务,起迄日期);(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地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7、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个人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的方式1、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实行一事一报,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后统一送达县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告内容中第2、4条应在事前半个月内请示报告县纪委,县纪委视情况予以回复;其余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上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组织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四、监督与纪律1、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应相互进行认真评议,同时接受各界监督。2、党组织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应报告而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诫勉谈话制度
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一、党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1、考核对象。党组织下属所有基层党组织。2、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组织检查考核与自查自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3、考核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抓好落实。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在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面考核。4、考核内容。(1)党组织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且能够发挥职能作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需要配齐党务干部。(2)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种记录齐全规范。(4)努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放眼时代做先锋”等各种树立党员形象,展示机关党组织风采的主题实践活动。(5)继续巩固保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6)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和操作标准,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参与各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7)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发展党员符合程序,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按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进行培训。
(8)按要求完成党刊征订、发行和党员电教教材的发放、复制工作,并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和收看。
(9)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党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花名册以支部为单位单独建立,手续规范,账目清楚。按要求及时足额收取、上缴党费。
(10)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运作规范。按要求认真做好年终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11)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名党外同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13)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建活动,并谋划组织本级党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的活动。
(1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15)认真搞好党纪条规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5、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党建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组织要注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切实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二、党组对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业绩的评价与反馈。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业绩考核与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l、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
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21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教育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年度安排计划;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1
推荐访问:学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汇编 述职 评议 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