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20篇)

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20篇)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20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20篇)

篇一: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2.公开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4.以人为本教师轮岗交流方案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应进行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每学年交流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3.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符合《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教字[20XX]14号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交流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幼儿园风筝节活动方案)(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5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五、交流轮岗对象确定原则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

  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

  2.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时间为序,先评的参加交流轮岗;

  3.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4.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交流轮岗方式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篇二: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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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试行)

  (征求建议、意见稿)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5、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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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四、轮岗交流措施1、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

  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2)从2013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

  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2、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的;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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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五、轮岗交流要求: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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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六、轮岗交流程序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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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

  南寨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推进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教师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目标任务实现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挖掘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13年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到2016年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达到《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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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学管理,合理调配,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教师队伍的调配必须遵循“保持稳定,顾全大局,根据需要,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一)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实行公开遴选制度。从2011年7月起,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含职校,下同),原则实行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根据学校缺编及所缺学科教师的情况进行申报,于当年6月上旬前将遴选申报表送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对招考学科成绩排名全县前3名的,要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公开遴选方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二)进一步规范乡镇教师调动。根据“保持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调入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的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编制、学科及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调动。从小学调入初中的教师必须是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的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从村小调入中心完小或片区完小,或从片区完小调入中心完小,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四名。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遵循有关文件精神,3年服务期满后方能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动。各乡镇每年的教师岗位调整总额不得超过本乡镇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0%。调整方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研究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干部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四、推行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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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连续任职满两届的中小学校长,经主管部门考核,对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提拔使用或在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异地交流;对管理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中小学校长予以免职并调整。轮岗交流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编委办共同拟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采取组织调整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任。

  五、在中小学校实施末位调岗制度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对在我县城关中学、城关小学、乡镇中学和学区工作的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调整到边远缺编学校任教。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的;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位的。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支教制度鼓励城关中小学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支教期原则为一年。城关中小学、乡镇中学、中心完小及片区完小每年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本学校支教人员(年龄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教师,不纳入支教范围),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决定。支教去向为城关中学到乡镇中学,城关小学到乡镇小学,乡镇中学可以互相交流(也可以安排到本乡镇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安排到村小。支教期满后,经县教育和科技局考核合格的回原校工作,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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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继续支教,支教期满两年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照干部调配程序调到支教学校或调整岗位。

  七、建立中小学教师上挂学习制度城关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学科所缺教师情况,或各乡镇中小教师需要上挂学习,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同意,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上挂学习,上挂学习时间为一年。上挂男教师原则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上挂期间,上挂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及上挂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

篇三: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县市区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校长教师配备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3篇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第1篇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根据《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三、范围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3年。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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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具体要求如下:(一)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男校长55周岁、女校长50周岁及以下,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可根据需要组成有几名教师参加的团队一并交流轮岗。(二)教师:教师交流轮岗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教师均应交流轮岗。(三)特殊情况: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检测资料,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后,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四)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交流意愿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五)积极鼓励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教师和各级教研机构人员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幼儿园)交流、支教。四、交流轮岗方式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一)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优质学校的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该交流方式可用组团交流、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根据片区或学校联盟确定结对学校,结对学校或集体、或小组、或个人结对指导,或派出校长教师挂职学习。具体片区或学校联盟划分及实施细则另文通知。(二)合作型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和学校联盟内交流方式进行,交流轮岗具体人员数由教育局下达指标,结对学校或联盟学校根据科目、教师人数等确定具体交流的科目和教师。该交流方式为双向顶岗交流,时间1-3年,不调整人事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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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化型交流。一是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建设;二是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化学校编制结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以上几种交流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交叉使用。五、实施步骤(一)坚持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20**-20**学年进行试点。以片区交流和联盟学校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应交流轮岗人数的10%;20**-20**学年扩大推进,以片区交流为主,全县范围内调剂为辅,力争20**-20**学年实现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必须提出申请,或不符合交流轮岗要求但自愿申请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局、人社局、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案。3.单位推荐。学校根据本校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校长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经公示后报教育局安排实施。教师交流轮岗为对等顶岗交流。4.校长交流岗位确定。校长交流轮岗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校长(副校长)带领几名教师组团到同一学校交流,以提高交流轮岗指导工作的实效。六、激励监督机制(一)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和评选评优机制。自20**年开始,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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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时,参评人须具有2所学校的任职经历,或在农村学校有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二)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县直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职称评聘时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培养培训。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四)交流补助。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的校长或教师,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待遇,并根据各级政策享受其他补助待遇。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食宿问题。

  (五)加强考核监督。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派入学校负责,派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结果可在派入学校使用,也可根据位次在派出学校使用。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方有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和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优先。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出现拒不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县教育局按照《教师法》及组织人事管理相关法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县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校长教师交流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共同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二)加强政策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的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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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各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注意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联系协作,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县管校聘"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实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管理校长教师的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托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牵头协调我县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的通知》,建立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我县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人社部门:调整农村偏远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根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财政部门:切实保障参加交流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四)强化监督考核。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对各镇街教委和县直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督导室将研究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具体目标,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指导、考核、评价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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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教育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济教人字〔20**〕2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年8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5日。

  一、文件出台背景20**年,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1号)和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济办发〔20**〕14号)精神,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市较为普遍地存在着校长、教师资源在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流动性差、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成为导致城区出现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同时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因此,需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文件主要内容工作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工作目标是,以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文件规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交流轮岗。校长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2届(每届任期一般3-5年)。交流轮岗重点是: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文件强调,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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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每学年实际交流的教师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和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交流轮岗形式有: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城乡交流、对口支援等。

  交流轮岗方式:一是个人申请交流。校长、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交流。二是学校推荐交流。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实施。三是岗位竞聘交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统一组织县(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参加岗位竞聘,择优交流轮岗。

  三、激励机制、保障措施有力关于激励机制,文件规定,自20**年起,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名优教师以及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必须具备交流轮岗一年以上的经历。交流轮岗经历和交流期间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聘、岗位晋级优先考虑的依据。新设立中小学校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含教学点)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的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对从城镇交流到农村偏远地区的校长、教师,加大倾斜力度。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职务晋升和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文件此次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该项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责任,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教师交流与教师队伍整体稳定、尊重教师个人诉求与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等相互之间的关系,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有效实施,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取得实效。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县(市)区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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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市)区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在食宿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第3篇

  各市州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关于"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重要决策,推进我省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4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县(市、区)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校长教师配备的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校长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有序推动校长教师合理流动。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科学有序的交流轮岗,合理配置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和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激发优质学校的内在活力,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整体提升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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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引导。坚持以激励和引导为主,综合运用经济待遇、培养使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引导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交流轮岗工作,激发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消除校长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校长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应避免简单运用行政措施强制交流。

  --统筹兼顾。在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中,要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统筹交流轮岗与新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和干部聘任制改革,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确保教师队伍动态平衡,确保每所学校平稳有序、良性发展。

  三、交流对象教师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对没有达到交流规定时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本人主动提出申请要求参加交流的,经学校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统一交流。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如有因病、因孕或教学周期未完成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交流的,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以暂缓交流。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至少为3年。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回城区学校任教。校长交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每届聘期不超过5年。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后,原则上均应交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交流,需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且不得超过三届。校长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四、多措并举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突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在交流轮岗的区域上,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市、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之内以中心小学与村片小、教学点交流为主。在交流轮岗的对象上,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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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和优秀校长、中层干部的交流。同时,要鼓励新进教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参与交流,将教师的定期交流轮岗与新教师的补充紧密结合起来。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县(市、区)范围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交流应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实行分片区交流,以县(市、区)域内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在片区内实行就近交流。不断完善交流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普通教师校际交流范围,推进校际之间的团队交流。

  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交流轮岗制度与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相结合。各地应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共享制度。鼓励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

  五、保障机制交流轮岗是国家赋予校长教师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既要对校长教师参加交流轮岗提出明确要求,又要通过激励保障机制进行政策引导,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职务晋升、聘用考核、培养培训、工资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制定方便和优惠政策,鼓励校长和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交流,实现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与校长教师的成长发展全面对接。在编制管理工作中,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应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内进行。学校可根据交流轮岗等工作的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55号)的规定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对于少数交流轮岗后岗位结构暂时超过比例的学校,要通过消化调整,逐步调整到核定的结构比例上来。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立一批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在职务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重要条件。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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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表现突出且符合初、中级职务晋升基本条件,在交流后的学校有岗位职数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予以聘用。优先任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且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担任校长。

  在工资福利、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要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实行优惠倾斜政策。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可适当予以倾斜。优先保障交流教师使用教师周转房。省本级安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奖补资金,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补。优先安排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和各级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对参加交流轮岗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中予以倾斜。

  六、建立"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交流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统一管理教师的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工资待遇、退休教师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各地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人事档案管理。七、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各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本地交流轮岗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务评聘等方面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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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校长教师队伍的编制、职数、岗位、分布、年龄、结构、工作年限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大力宣传和总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多形式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加强考核管理。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市州教育工作综合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县(市、区)评估、建设教育强县(市、区)创建和县级人民政府"两项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不力、范围不广、成效不大,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县(市、区),不接受全国、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认定申请。各地要建立完善对参与交流的校长和教师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交流质量。

  加强试点工作。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到校长教师的切实利益,关系到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积极稳妥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文件要求,尽快制定本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的办法尽快部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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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教师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二目标任务实现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挖掘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13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到2016年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达到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标准水平

  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试行)

  (征求建议、意见稿)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5、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四、轮岗交流措施1、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

  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2)从2013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2、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

  的;

  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

  成绩排名末位的。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五、轮岗交流要求: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

  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

  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

  通知相关学校、村委。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

  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

  南寨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推进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教师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目标任务实现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挖掘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13年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到2016年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达到《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

  标准》的水平。三、科学管理,合理调配,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教师队伍的调配必须遵循“保持稳定,顾全大局,根据需要,

  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一)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实行公开遴选制度。从2011

  年7月起,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含职校,下同),原则实行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根据学校缺编及所缺学科教师的情况进行申报,于当年6月上旬前将遴选申报表送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对招考学科成绩排名全县前3名的,要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公开遴选方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乡镇教师调动。根据“保持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调入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的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编制、学科及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调动。从小学调入初中的教师必须是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的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从村小调入中心完小或片区完小,或从片区完小调入中心完小,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四名。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遵循有关文件精神,3年服务期满后方能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动。各乡镇每年的教师岗位调整总额不得超过本乡镇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0%。调整方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研究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干部调动相关程序办理。

  四、推行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连续任职满两届的中小学校长,经主管部门考核,对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提拔使用或在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异地交流;对管理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中小学校长予以免职并调整。轮岗交流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编委办共同拟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采取组织调整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任。五、在中小学校实施末位调岗制度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对在我县城关中学、城关小学、乡镇中学和学区工作的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调整到边远缺编学校任教。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的;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位的。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支教制度鼓励城关中小学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支教期原则为一年。城关中小学、乡镇中学、中心完小及片区完小每年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本学校支教人员(年龄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教师,不纳入支教范围),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决定。支教去向为城关中学到乡镇中学,城关小学到乡镇小学,乡镇中学可以互相交流(也可以安排到本乡镇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安排到村

  小。支教期满后,经县教育和科技局考核合格的回原校工作,不合格的继续支教,支教期满两年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照干部调配程序调到支教学校或调整岗位。

  七、建立中小学教师上挂学习制度城关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学科所缺教师情况,或各乡镇中小教师需要上挂学习,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同意,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上挂学习,上挂学习时间为一年。上挂男教师原则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上挂期间,上挂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及上挂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

篇五: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

  2013年3月

篇六: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各中小学:为贯彻落实《**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x政办秘[2019]x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通知如下:一、交流对象

  (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包括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必须纳入轮岗交流范围。鼓励支持城区(或优质)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到镇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不受教龄、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暂不列为交流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

  1.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区)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

  2.在农村学校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3.现主持县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的;4.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患病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及学校研究同意,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5.其他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确认不宜交流的。二、交流方式与方法

  (一)学区内交流。学区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学区内交流教师不迁移行政工资关系。分为中学到小学交流和小学间的交流。

  1.交流数字:轮岗交流数按每学年学校上报统计的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总数的10%的比例确定,具体交流数字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

  2.交流时间:原则上交流到新岗位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方符合下一次交流条件;特殊情况的交流时间可以为1年。

  3.交流的方法及程序:(1)核定教职工职数。由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核定各校教职工职数。

  (2)岗位竞聘。依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根据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工数,核定岗位,坚持公开竞聘上岗,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首次实行全员竞聘,之后每学年可以从起始年级开始竞聘,出现自然减员、调离、辞职等情况时,进

  1

  行微调。教师岗位竞聘采取校内、学区内两轮竞聘和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方式。首

  轮校内竞聘由各校依据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工职数和专业技术岗位数,组织本校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次轮学区内竞聘由各中心校根据所属学校空余岗位,组织相关学校和教师进行二次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坚持超员校向缺员校、富余学科向紧缺学科和严禁低学段资格教师到高学段任教的原则,对经过二轮竞聘仍未能上岗的教师,由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县平行学区内协调推荐上岗,合理分流,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转入待岗培训。

  (3)岗位聘任。所有上岗的教职工均按竞聘后的职称等级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财政部门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4)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晋级调资、评优评先、解除合同、教师资格注册等的依据。聘期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优评先、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5)待岗培训。对不接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或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调剂推荐后仍不能上岗的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培训学习或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下一年继续参加竞聘。对不接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和不愿意参加待岗培训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6)解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

  (二)教师跨学区调动交流轮岗。在坚持顺向交流的原则下(即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近到远流动,学科教师富余到学科教师短缺的流动,中学到小学流动),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校和意向调入学区同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三)城乡之间教师交流。1.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型交流。若因评聘职称需求下乡支教的城区教师(不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内),可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安排到薄弱村小或缺编学校支教。未经教育局统一安排或备案的送教不予认可。

  2.农村教师进城交流。按照《**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公开竞岗方案》执行。

  (四)名师型交流。鼓励城区省、市、县级名师到农村任教或支教,支教名师须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盖章),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

  2

  心,由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安排。名师讲学、送教下乡、跨校交流等活动,可以是县教育局统一举行的,也可以是自行申报联系的活动(要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和教研室备案),名师年度考核时,该项目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该项考核不得分。

  (五)联盟办学交流。城区中小学联盟校内,实行教师无校级管理。联盟内各分校间起始年级教师统一实行电脑派位。

  三、交流轮岗实施(1)公布计划(8月10日前)。按照交流轮岗条件,各学校进行摸底登记,县教育局教室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学校摸底情况,下达交流轮岗计划指标。(2)宣传动员(8月15日前完成)。各学校制订教师交流轮岗方案,上报到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交流轮岗宣传动员工作。(3)初定人选(8月20日前完成)。各学校根据交流轮岗方案,在教师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交流轮岗初步人选并公示。(4)上报名单(8月25日前完成)。将初定交流人员信息汇总,以县直学校和中心学校为单位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5)审批行文(8月3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人事科对上报的交流轮岗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行文予以确认,并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调整岗位变动手续。四、交流轮岗结果的运用(一)交流轮岗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教师交流按照规定,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三区”人才支教除外)。(二)职称评聘。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

篇七: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359118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1新学期开始小班的主要教育任务是引导幼儿尽快地适应幼儿园生活。从游戏开始,让幼儿感受到集体的快乐,帮助幼儿尽快地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缓解幼儿由于和家人分离而产生的生理焦虑。――引导幼儿认识自己的班级,认识班上的老师和小朋友,知道自己是哪所幼儿园的小朋友。一、常规方面1、在老师的指导下,玩室外大型玩具。2、学会与同伴一起游戏,懂得运用礼貌用语进行交往。3、知道爱护用具与材料不摔、不乱丢玩具。二、自理方面熟悉一日的活动环节,帮助幼儿提高自我服务能力,基本上能够自己吃饭、洗手、入厕、入睡,培养幼儿的自信心、自尊心,使幼儿感受到成功的快乐。三、认知方面1、引导幼儿认识自己的班级,认识班上的老师和小朋友,知道自己是哪所幼儿园的小朋友。2、引导幼儿掌握一些基本的活动常规,搬凳子轻拿轻放,能安静地倾听故事。3、引导幼儿认识杯子、毛巾架等物品标记,知道一人一物,不能随便使用他人的东西。四、保育保健1、清洁整理好各个活动场所的卫生工作,为幼儿创设一份温馨舒适的活动环境。2、通过老师的讲解,倾听生活小故事等形式,让幼儿养成自觉接受晨检好习惯,不带小物品入园。五、社会性发展方面引导幼儿熟悉喜爱小班,愿意亲近老师,有什么事能主动地和老师讲,喜欢和伙伴一起活动、友好相处,并能使用礼貌用语:谢谢你、对不起、没关系、不客气等。六、身体发展方面1、引导幼儿认识自己的五官和身体各部位的名称,了解它们的用途,知道要

  1

  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2、引导幼儿喜欢晨间活动,户外活动,灵活学会一些玩具的基本玩法,初步

  感受活动的乐趣。具体措施:1、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适时引导,以儿歌、故事、游戏等形式提醒、

  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2、以身作则,经常与幼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并常使用双语交流,帮助幼儿

  形成使用礼貌用语的习惯。3、将安全的知识容入主题活动中使孩子在学习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例

  如“怎样玩才安全”的主题中,通过了解手和脚的用途,懂得保护自己的身体。在其它活动中,通过图片、儿歌故事等多种形式,教育孩子不玩危险的东西,懂得自我保护。

  4、对幼儿个别情况,要和家长多交流,形成共识,共同做好保育、保教工作。5、注重对幼儿的各别指导,发现有不良习惯的幼儿加强引导、帮助。班级工作措施:1、我班年龄小,因此在工作中两位老师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统一要求,加强对幼儿一日生活、学习常规的培养,并根据每月、每周的教育目标,有针对性、目地性的进行教育。2、在工作中和教学中不断地反思、改进,耐心听取多方面意见,以提高保育和教学质量。3、在教育教学中不忘保育工作,做到保教结合,充分利用餐前谈话或睡前谈话等一些生活环节,加强对幼儿进行良好生活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和英语应用能力的教育。七、家长工作1、利用家园联系表向家长定期汇报幼儿在园情况。2、利用家长接送时间做好日常性家园联系工作,使家长放心的把孩子交给老师。从而形成家园联系的良好氛围。3、做好缺勤幼儿的工作,对于一天不到的幼儿电话咨询,鼓励幼儿按时来园。#24525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2

  2

  一、指导思想更新观念,以《指南》为指导,自觉遵守园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使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二、保教工作方面(一)继续深入学习《纲要》,并根据〈纲要〉中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幼儿进行全面培养。(二)在教学中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结合主题加强环境与教育的互动与结合。(三)创设良好的语言氛围,鼓励幼儿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使幼儿想说、敢说,发展幼儿的发展幼儿的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让幼儿在愉快游戏中学习,培养幼儿学习兴趣。(五)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工作,在各项环节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及自立能力,让幼儿身心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三、保育工作方面孩子健康,是一切目标实现的关键。本学期我会更加与两位老师做好班级幼儿卫生工作,合理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加强室外体育锻炼:(一)做好班级的各项消毒,以防病毒感染。(二)培养好幼儿的各种生活习惯,以防幼儿病从口入。(三)开展多样的户外活动,要求活动中要保持动静结合,让幼儿有足够的活动量。(四)做好幼儿活动的护理工作。根据天气的变化给幼儿增减衣服,活动前注意提醒幼儿喝水等。(五)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时教师要先讲规则,并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四、自身素质的提高教师应当是一名教育者,而不是教师匠.他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有所追求卓越,有目标。教师应该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人,应该是一个教育为上的有心人。有心就能成功。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在本学期,我会有意的做到如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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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合幼儿普遍存在的情况,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二)多给幼儿讲一些互相帮助、互相合作的故事,用潜移默化的方法渗透到幼儿的内心当中。(三)多开展合作性的活动,比如合作画、合作表演等,让幼儿体验合作的愉快性。(四)学习制定班集体规则,知道自己是大班小朋友,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五)在活动中,能基本独立完成交给的任务;会正确评价自己,了解自己主要的缺点和优点;学习恰当地评价别人,愿意学习别人的优点,不计较别人的缺点和缺陷。五、家园共育方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教育环境,耐心听取家长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幼儿,使幼儿的健康成长。(一)充分利用入园和离园的短暂时间,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使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在园的情况,在家长的配合下实现家园共育,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二)利用宣传栏、家园联系手册、电话等途径,与家长沟通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情况。(三)组织家长开放活动、家长时课堂活动,增进家长对幼儿园和本班工作的了解,取得家长对班上工作的支持。(四)充分挖掘家长资源,协作完成教学、活动等工作。幼儿教师的工作是琐碎的,然而幼教工作每一件都是重要的,我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注意观察幼儿的言行、举止、神态,并且要永远用一颗童心去感受幼儿心灵的深处,这是我自己做好幼儿教育工作的前提。希望在领导与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圆满地完成计划,会和孩子们一起愉快、顺利地度过大班的第一个学期。#24526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3做为一名幼儿园老师,深深的懂得一个合格优秀的教师是要有爱心、勇于立异和思虑的智能型教师,这样的人也是新时代对幼儿教师的要求。我在日常平常的工作中经由过程实践,不竭总结经验,严格按照一名优异幼儿园老师的尺度来要求自已,用爱心去爱他们,用细心照顾他们,用真心拥有他们,用诚心打动他

篇八: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第一寄读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学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学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

  (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篇九: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2年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优化、均衡师资配置,深化“区管校聘”改革,促进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XX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两个聘期以上。二、遵循原则均衡发展,区管校聘,城乡互动,支持新建、薄弱学校协同发展。三、总体安排1.共同体内部交流轮岗。按照《关于组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其分校工作经历认定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到学区交流轮岗。执行学校加分政策:每轮岗一年,在本学年德能勤绩综合考核中适当加分。2.区属学校与区属学校之间交流轮岗。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学科短缺的实际,组织教师跨校流动。3.交流期满的教师返回原单位任教。4.统筹安排交流轮岗岗位区教育局根据《XX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依据推荐人选情况统筹安排交流轮岗人员上岗。5.交流轮岗人员报到

  区教育局组织交流轮岗人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见面会,明确相关政策。会后交流轮岗人员到任教学校(幼儿园)报到,按照任教学校安排聘任上岗。

  四、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从全区教育的大局出发,将交流轮岗工作与本单位教师聘任同步考虑。在推选交流轮岗教师时,既要考虑本学校的工作实际,又要兼顾支教单位的工作需求。2.各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把交流轮岗工作做实、做细,要提高对交流轮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引导广大教师主动参与交流轮岗。3.切实加强对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所有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单位考核(交流人员的绩效工资全部转到交流单位)并严格执行《XX区教育和体育局交流轮岗教师考核办法。交流轮岗期间因病、孕、哺乳等原因造成不便的,经批准后可回原单位上班,待条件允许时再安排完成剩余交流任教工作(以学年为单位安排)。五、交流轮岗名额分配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本次推选交流轮岗教师23人,根据我校实际,从人员相对富余学科中产生。六、交流轮岗人员产生办法根据区、校《2022年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为保证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由评议小组评议确定派出人选。评议小组组成:中层干部占30﹪,教师代表占70﹪。

  七、报送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10:00前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篇十: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幼儿教师轮岗计划

  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试行)

  (征求建议、意见稿)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5、__轮岗对象

  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教导主任)

  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

  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

  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

  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

  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

  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

  3、确定__。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

  南寨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城乡,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推进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__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教师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篇十一: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中小学2021-2022学年教师"跨校竞聘、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构造,平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省《关于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观点》(*教师教016)1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观点》(*教人(202*)43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观点》(*发[202*]9号)、《**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教人(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健全科学在理、规范有序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交流机制,稳步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学校聘用管理,盘活全域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大力推动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足的教育。

  二、交流原则

  1、坚持推进平衡。把推进教育平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平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构造推进城乡校际之间平衡发展,保障教学需求。

  2、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全员聘任制、绩效考察改革、学校学科建设统筹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推动,提高交流效益。

  3、坚持公正规范。公开教师交流工作步骤,公开教师交流方案和交流结果,规范操作,稳步推动,严格纪律,增强监督。

  4、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教职工参加交流工作主动性、主动性,充足思考参加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就近便利与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三、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凡能正常胜任教学工作,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交流工作。

  四、交流时限

  教师交流服务期为1至3学年,鼓舞和提倡各级各类

  学校按教学循环周期展开交流工作(各学段均以三年为一周期),以保证交流任教的实效和质量。

  五、交流类型

  教师交流在市域内城镇和农村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形式主要为交流任教、跨校竞聘。

  (一)城区学校教师交流

  1.城区市直学校,可确定1-2所城区邻近的缺编或微弱学校作为对口支援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式发展。减轻交流教师的生活承担,保证支教交流实效。城区各学校之间教师交流以及保障城区学校教学需求后多余学科教师到周边学区支教,均由市教育局依据受援学校申报的岗位需要统一安排。

  2.集团化学校的教师交流提倡优先保障集团内部教学需要,本部与分校之间的教师交流要统筹安排,优先补齐学科短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多余学科可参加集团外学校交流工作。

  (二)农村学校教师交流

  1.农村中心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学区内初中、中心小学等超编学校的教师交流工作,满足本学区教

  学需求后的多余学科教师可实行跨校竞聘形式到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2.农村市直超编学校多余学科教师需经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以跨校竞聘形式到其他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三)跨校竞聘

  为盘活市域内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优化师资配置,依据省、市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观点,主动鼓舞超编学校(指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库中本地服务满3年的教师到缺编学校参加教学岗位竞聘。跨校竞聘基本步骤为:缺编学校公布需求岗位,超编学校教师向所在学校

篇十二: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北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北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以实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有力保障。第二条推进我区中小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应遵行以下原则:(一)实现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中心小学、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流动,确保农村学校至少有一名以上区学科骨干引领。(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

  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公办学校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下同)和教师。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二)已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年度交流条件的对象:(一)同一学校任职满9周年的正校级干部;(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五)符合第四条第2、3、4款可不纳入交流条件,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六)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七)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北仑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北仑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第七条周年。第八条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符合交流条件的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义务段学校每年流动率不少于教师总数5%-8%,高中段和公立幼儿园流动率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2%。第九条支教、借调人员及教育集团内校际交流情况计入其他学校工作经历;学校机构法人发生变化,但教师群体未发生明显变化的仍按同一所学校计算。第十条交流轮岗人员推荐确定的顺序一般按个人志愿、同一学校工作年限、年龄及教学工作特殊需要的顺序排列。第十一条激励保障交流一般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

  (一)新任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三)参评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农村(非城区)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参评名优骨干教师,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农村(非城区)任教服务经历。骨干教师农村学校服务经历纳入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指标。(四)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经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五)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以及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六)符合交流条件无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及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第十二条工作程序(一)区教育局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和分析教师校长队伍的编制、职数、分布、结构、工作年限等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指导和协调各学校开展交流工作。

  (二)各校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学校教师流动工作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学校根据本办法按类统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疑后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汇总。(三)各学校按教学工作、结构优化及队伍建设等需要,上报学校干部师资需求情况,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根据学校的编制、学科需求、结构分布及交流教师校长情况,制订并下达各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任务及岗位指标。(四)推荐确定拟交流轮岗人员名单。正校级(含副校级、中层干部)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推荐,教师由各学校负责推荐。拟交流轮岗人员推荐名单经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公示。(五)填报志愿。确定为参加交流轮岗人员按空缺岗位,对照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客观合理地填报志愿意向,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六)区教育局统筹调配。根据教师志愿意向、学科需求情况、流动条件的顺序进行初次调配;对第一次调配未到位的人员经过志愿调整等程序进行第二次调配;对前两次调配未到位的人员经过协调(必要时通过摇号)完成调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调配方案,经区教育局党委审议后实施。第十二条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作好政策解释工作,坚持规范化、人性化操作,促使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保障教师调配各项工作持续、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多关心照顾交流教师,适时交心谈心,尽量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使其安心从事交流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教师和谐发展。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篇十三: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试行)

  (征求建议、意见稿)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5、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四、轮岗交流措施1、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

  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2)从2013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2、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

  的;

  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

  成绩排名末位的。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五、轮岗交流要求: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

  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

  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

  通知相关学校、村委。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

  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

  南寨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城乡教育资源,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推进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教师爱岗敬业,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科学、合理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目标任务实现教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挖掘潜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13年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到2016年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达到《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

  标准》的水平。三、科学管理,合理调配,促进教师管理规范化教师队伍的调配必须遵循“保持稳定,顾全大局,根据需要,

  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一)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实行公开遴选制度。从2011

  年7月起,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进县城中小学校(含职校,下同),原则实行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根据学校缺编及所缺学科教师的情况进行申报,于当年6月上旬前将遴选申报表送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对招考学科成绩排名全县前3名的,要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公开遴选方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乡镇教师调动。根据“保持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调入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的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编制、学科及工作需要按规定进行调动。从小学调入初中的教师必须是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的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三名;从村小调入中心完小或片区完小,或从片区完小调入中心完小,所任学科语文(数学或英语)教育教学成绩在本乡镇的同级同科排名前四名。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遵循有关文件精神,3年服务期满后方能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动。各乡镇每年的教师岗位调整总额不得超过本乡镇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0%。调整方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研究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干部调动相关程序办理。

  四、推行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制。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连续任职满两届的中小学校长,经主管部门考核,对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提拔使用或在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可以异地交流;对管理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中小学校长予以免职并调整。轮岗交流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编委办共同拟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办理。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采取组织调整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任。五、在中小学校实施末位调岗制度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对在我县城关中学、城关小学、乡镇中学和学区工作的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调整到边远缺编学校任教。1.连续两年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三位的;2.不爱岗敬业、不履行职责,在学年末考试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名末位的。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支教制度鼓励城关中小学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支教期原则为一年。城关中小学、乡镇中学、中心完小及片区完小每年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本学校支教人员(年龄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教师,不纳入支教范围),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决定。支教去向为城关中学到乡镇中学,城关小学到乡镇小学,乡镇中学可以互相交流(也可以安排到本乡镇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安排到村

  小。支教期满后,经县教育和科技局考核合格的回原校工作,不合格的继续支教,支教期满两年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照干部调配程序调到支教学校或调整岗位。

  七、建立中小学教师上挂学习制度城关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学科所缺教师情况,或各乡镇中小教师需要上挂学习,经县教育和科技局同意,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上挂学习,上挂学习时间为一年。上挂男教师原则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上挂期间,上挂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及上挂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

篇十四: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则(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二、交流管理(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4.交流步骤(1)申报。县教育局公布教师交流方案,教师向所在中心学校提交交流申请,填写《交流申请表》(附件1)和《交流量化评分表》(附件2)。中心学校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考察,量化打分,确定推举拟交流城区教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推举人数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2)量化评分。教育局对具备交流条件的教师进行量化评分,确定量化得分。(3)面试。面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无生上课,主要内容以所报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面试教师备课时间、上课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50分,设定最低分数为30分,达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资格。(4)确定人选。量化和面试得分之和为总分。依据总分多少,对申请教师按学段、学科进行排名,确定拟交流教师,并依排名顺序择校。如总分相同,则依据量化评分条件的第(1)到第(8)条依序进行分数比对,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5)公示。拟交流教师名单在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交流相关手续。(二)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主动鼓舞城区学校教师向乡镇学校流淌。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交流申请表》(附件3),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手续。交流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优先安排教师周转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晋级。鼓舞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城区各校以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园)、县直学校为单位每年向教育局推举支教教师,教育局依据乡镇学校需求,统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为2个学年度。(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或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均须在同一学校(乡镇)工作满3年。由拟交流教师本人写出申请,填写《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交流总量掌握在本学校教师总数的4%左右。三所中心学校今年不流入教师。(四)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

  中心学校要增强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组织、有方案,确保公开公正,在理有序,平稳进行。今年交流教师比例应到达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师应到达应交流教师的20%以上。

  (五)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原则上在同种类、同级别学校之间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依据学校编制、职称岗位、学科需求等实际情况联合会商,并经流入学校组织试讲达标后,办理交流手续。(六)教师申请县外交流(调出)申请交流县外工作的教师必需按签订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务期内工作任务,对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学校不得签署同意交流观点。教育局将县外交流教师工作纳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评估,并对违规签署观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各校要统筹安排,分批分学年度安排县外交流教师,确保学校内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七)公开引进县外教师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学校层次、类型、区位对等引进原则、平衡配置原则、优秀人才优先原则。申请引进教师须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予引进。教育局、人社局发布引进公告后,凡符合引进条件、有意向到我县工作的教师带身份证、结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证件到教育局报名,按步骤办理。三、相关要求(一)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准时制定本学校教师交流方案,明确教师交流计划,公开交流数量、交流步骤和交流办法,主动稳妥地做好教师交流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二)教师交流工作事关XX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宽敞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教师交流政策,本着自愿申

  请、主动参加、严格把关、组织统筹安排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三)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实事求是地供应相应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交流;已经交流的,取消交流资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员,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推举名单、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示情况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于X月9日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交流、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教师申请县外交流(调出)申请表于8月16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名单于X月20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学区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是坚持依法治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迅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政策法规,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活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和教育规划纲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二是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均衡发展1、稳步推进学区一体化管理,逐步在人事上实现学区统一考核、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协调各校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热点问题。2、继续搞好布局调整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壮大完全小学办学规模,提高**小学、**小学、**中学等学校对周边学校的辐射带动力度,学区内成立多组联盟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对到工程小学参观指导的教育同仁,除展示学校面貌和硬件建设外,还要邀请参与学校教研、听课、管理等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3、根据学科结构合理化要求,强化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导向,对英语、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统筹协调、集中安排、跨校上课,逐步取消包班制。4、搞好校长培训,提高管理能力。除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外,学区将组织校长管理艺术研讨会,组织校长畅谈心得、交流案例,并邀请专家进行互动式教学,提高

  管理能力。三是优化师资队伍、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师素质1、加强师德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三师”(十心立师德,十力提师能,十气修师表)教育活动,坚决杜绝歧视差生、体罚差生等一些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文明施教。

  2、重视学习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抓好典型引路、巡回授课,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认真做好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3、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健全“立足本校、联片教研、区域推进”教研运行机制,做到统一备课、统一监测、统一教研、统一培训。在中、小学组织开展观摩课、示范课、汇报课、优质课评比、“说课、讲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衔接研究工作,凸显**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色。实行中学教师分包小学、分包科目制度,定期到小学授课或辅导。

  四是坚持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基础上,以课程为主阵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引导学生的兴趣爱好,广泛开展“十个一”(一流好品德、一身好习惯、一副好口才、一手好书法、一项好才艺、一生好体魄、一方好人气、一个好成绩、一股好精神、一种好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五是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六型校园完善各学校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措施,推进学校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大力创建“六型校园”,即园林型校园、节约型校园、文明型校园、书香型校园、特色型校园、平安型校园。特别是在安全工作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安全卫生忧患意识,加大校内外隐患排查力度,做到每周必查,有患必改,确保校内外硬软环境的安全。六是扎实工作,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严格按照教育局实施方案,对现有幼儿园开展达标升级工作,完成农村示范园的达标申报,所有幼儿园必须达到标准,提高办园质量,同时,加大对非法园的取缔力度,密切关注反弹情况。为全县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普三”复查验收做出贡献。

  七是加强学区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强化学区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学区内部管理,牢固树立抓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意识,扑下身子,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廉洁自律。加强督促检查,经常到基层学校开展督导调研和学习指导,对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每一项政策、措施得到深入的贯彻执行。

篇十五: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各中小学:为贯彻落实《**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x政办秘[2019]x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度**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通知如下:一、交流对象(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包括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必须纳入轮岗交流范围。鼓励支持城区(或优质)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到镇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不受教龄、年龄限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暂不列为交流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1.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区)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2.在农村学校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3.现主持县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同意的;4.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患病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及学校研究同意,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5.其他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确认不宜交流的。二、交流方式与方法(一)学区内交流。学区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学区内交流教师不迁移行政工资关系。分为中学到小学交流和小学间的交流。1.交流数字:轮岗交流数按每学年学校上报统计的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总数的10%的比例确定,具体交流数字以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2.交流时间:原则上交流到新岗位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方符合下一次交流条件;特殊情况的交流时间可以为1年。3.交流的方法及程序:(1)核定教职工职数。由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核定各校教职工职数。(2)岗位竞聘。依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学校根据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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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数,核定岗位,坚持公开竞聘上岗,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首次实行全员竞聘,之后每学年可以从起始年级开始竞聘,出现自然减员、调离、辞职等情况时,进行微调。

  教师岗位竞聘采取校内、学区内两轮竞聘和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方式。首轮校内竞聘由各校依据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的教职工职数和专业技术岗位数,组织本校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次轮学区内竞聘由各中心校根据所属学校空余岗位,组织相关学校和教师进行二次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坚持超员校向缺员校、富余学科向紧缺学科和严禁低学段资格教师到高学段任教的原则,对经过二轮竞聘仍未能上岗的教师,由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县平行学区内协调推荐上岗,合理分流,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转入待岗培训。

  (3)岗位聘任。所有上岗的教职工均按竞聘后的职称等级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财政部门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4)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晋级调资、评优评先、解除合同、教师资格注册等的依据。聘期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评优评先、并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5)待岗培训。对不接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或经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调剂推荐后仍不能上岗的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培训学习或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下一年继续参加竞聘。对不接受县域内调剂推荐上岗和不愿意参加待岗培训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6)解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终止人事关系。

  (二)教师跨学区调动交流轮岗。在坚持顺向交流的原则下(即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近到远流动,学科教师富余到学科教师短缺的流动,中学到小学流动),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校和意向调入学区同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

  (三)城乡之间教师交流。1.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型交流。若因评聘职称需求下乡支教的城区教师(不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内),可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安排到薄弱村小或缺编学校支教。未经教育局统一安排或备案的送教不予认可。

  2

  2.农村教师进城交流。按照《**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公开竞岗方案》执行。

  (四)名师型交流。鼓励城区省、市、县级名师到农村任教或支教,支教名师须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盖章),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由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安排。名师讲学、送教下乡、跨校交流等活动,可以是县教育局统一举行的,也可以是自行申报联系的活动(要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和教研室备案),名师年度考核时,该项目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该项考核不得分。

  (五)联盟办学交流。城区中小学联盟校内,实行教师无校级管理。联盟内各分校间起始年级教师统一实行电脑派位。

  三、交流轮岗实施(1)公布计划(8月10日前)。按照交流轮岗条件,各学校进行摸底登记,县教育局教室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学校摸底情况,下达交流轮岗计划指标。(2)宣传动员(8月15日前完成)。各学校制订教师交流轮岗方案,上报到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交流轮岗宣传动员工作。(3)初定人选(8月20日前完成)。各学校根据交流轮岗方案,在教师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交流轮岗初步人选并公示。(4)上报名单(8月25日前完成)。将初定交流人员信息汇总,以县直学校和中心学校为单位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5)审批行文(8月3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人事科对上报的交流轮岗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行文予以确认,并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调整岗位变动手续。四、交流轮岗结果的运用(一)交流轮岗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教师交流按照规定,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三区”人才支教除外)。(二)职称评聘。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三)评优晋职。从2019年起,评选省、市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名师时,被评选人在农村学校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的具有优先权。新任城镇学校校长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挂)职经历。(四)考核及奖惩。县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参加轮岗交流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对不执行轮岗交流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轮岗交流、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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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优、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

  五、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二)广泛动员。各校要加强对教师交流工作的宣传,把教师交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对交流的教师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三)精心组织。实行初中学校(含到村小支教教师)和中心小学本部教职工工作量备案制度。8月31前,各初中学校和中心小学必须上报《**县2019-2020学年度农村学校教师交流备案表》(附件3)到教育局人事科;9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和中心小学将每位教师的工作量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附件4),县教育局将逐校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并将依纪依规予以问责。(四)严肃纪律。各中学、中心小学要高度重视教师的交流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凡不认真落实教师交流工作的学校校长,将依纪依规予以问责。严禁城区学校擅自借用教师,违者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秘〔2004〕99号)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五)工作保障。流入学校要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交流教师的绩效工资纳入流入学校考核(“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除外)。(六)强化管理。各校参与交流的人员务必于8月25日前到流入学校报到,流入学校从报到之日起,严格考勤。2019年8月7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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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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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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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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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四、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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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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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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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三、实施办法(一)轮岗对象***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二)轮岗措施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5、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2013年3月

篇十八: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三、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

  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

  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

  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教师轮岗交流方案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

  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

  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

  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

  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

  交流轮岗。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应进行轮岗。同一学校

  班子成员每次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每学年交

  流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

  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

  职务的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3.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符合《

  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

  教字[20]14号)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

  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交流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幼儿园风筝节活动方案)

  (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

  (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5)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五、交流轮岗对象确定原则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2.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时间为序,先评的参加交流轮岗;3.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4.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六、交流轮岗方式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篇十九: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工作原则

  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城乡之间校长教师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校长教师双向合理流动。

  公开规范。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以人为本教师轮岗交流方案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校长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年的,应进行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轮岗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

  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每学年交流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了相应职务的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

  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但符合《

  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办法》(区教字[2XX]14

  号)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

  交流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幼儿园风筝节活动方案)

  (2)个人身患疾病,经教育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

  (3)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的;

  (4)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5)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五、交流轮岗对象确定原则

  为确保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可提出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轮岗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

  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

  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时间为序,先评的参加交流轮岗;

  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

  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

  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分片交流为主,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交流、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篇二十:幼儿园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P>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三、实施办法(一)轮岗对象***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四、激励措施: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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