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玲 ,封婷 ,郑真真
(1.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1;2.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10)
2020年初以来在全球扩散的新冠疫情,明显冲击了受疫情影响地区人口的生育、死亡和迁移的既有模式,带来了非常规的生育减少、死亡增加和迁移的迟滞。由于新冠疫情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传播的交叠往复和病毒变异,疫情的流行断断续续持续了三年之久,其影响可能还会持续更长时间。联合国人口司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22》,估算了1950年以来近7 000次危机导致的额外人口死亡及其年龄性别模式,包括战争冲突、自然灾害、疾病流行以及本次新冠疫情[1]。据估计,主要由于新冠疫情的冲击,死亡人数呈阶跃式上升,全球平均预期寿命从2019年的72.8岁降至2021年的71.0岁,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程度各异,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平均预期寿命减少了3至4岁。受疫情影响的生育推迟导致出生人口明显减少。为了控制疫情传播,很多国家程度不同地采取了限制跨境迁移甚至限制国内流动的措施,尽管无法准确统计,但无疑显著降低了全球各地和各种形式的人口流动。由于疫情导致的额外死亡和受疫情影响的出生人口减少,全球人口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2020年和2021年的全球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下降1个千分点[1]。
联合国人口司2022年提供的世界人口展望数据,首次以1年间隔而非5年间隔展示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估计和预测结果,因此可显示2020至2022年人口变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如图1所示。不过,额外死亡为受疫情影响的短时期变动,预计2023年以后逐渐回到疫情之前的轨迹。而新冠疫情对生育的影响则较为复杂。由于各国疫情暴发时间和持续期不同,民众的风险认知和政府的控制措施也不尽相同,加之各国的家庭政策和福利保障制度的差异,疫情对生育的影响在各国有不同表现。
图1 2010—2030年全球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注:2023年及以后相关数据均为预测值。资料来源于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2022 Online Edition, https://population.un.org/wpp/.
由德国马克斯·普朗克人口研究所和奥地利维也纳人口研究所共同运行维护的人类生育数据库(HFD)自2021年3月起开始发布短期出生波动数据(Short-Term Fertility Fluctuations,STFF),收入了有可靠及时出生统计的45个国家/地区截至2022年12月的月出生数据。(1)人类生育数据库:https://www.humanfertility.org/Data/STFF本文选取月出生人口过万并具有典型模式的部分发达国家,包括日本、韩国、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荷兰、丹麦、挪威、瑞典。聚焦这些国家2020年以来的出生人口变动,探究新冠疫情对相关国家出生人口的影响,总结归纳相关国家出生人口变动的一般规律,能够为判断新冠疫情对我国出生人口变动的影响提供参考与对照。
新冠疫情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规模持续走低,但现有研究观察疫情影响的时期跨度有限[2],更多围绕疫情以来部分省份(如山东、湖北等省)群众的生育意愿变动[3-4],基于较长观察周期的全国出生人口数据分析较为缺乏。本文将进一步使用国家出生人口监测数据,分析2019年以来的月度出生规模和季节性模式变动,以此把握新冠疫情以来我国出生人口规模波动的核心特征。同时,考虑到疫情传播以及防控措施对举办结婚仪式和组建家庭的影响会导致初婚推迟,进而间接影响时期生育率,文章又从婚内生育水平和婚姻缔结两方面考察新冠疫情对生育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为更精确地区分和比较疫情对婚育的影响,文章最后对我国2020年以来的出生人口下降进行了“年龄结构变动”“有配偶比例变动”和“婚内生育率变动”的分解,以量化评估三种因素对新冠疫情以来中国出生人口变动的影响,为更加全面地认识最近几年中国出生人口变动的内部动因提供参考。
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预期的经济保障是结婚组建家庭和生育子女必须考虑的条件,社会、经济、环境的突发事件对生育行为有明显的负面影响,如长期经济衰退、全球金融危机、突发恶性事件、自然灾害、影响广泛的传染病流行等,生育推迟或减少的幅度和持续时间取决于事件冲击程度及其后果的影响时期。新冠疫情既有人类历史上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又对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冲击,因此也具有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影响的特点。
整体来看,受疫情影响,本文观察的部分发达国家的出生规模均出现了大起大落的“过山车”现象,即出生数量在2020年底和2021年初急剧下降,2021年出现补偿性回升,2022年再次大幅下降(见表1)。
一般情况下,各国月出生人数均遵循一定规律,欧美国家的出生季节模式也较为稳定:欧洲生育高峰出现在一年的开始(通常为初春季节),之后逐月递减,美国的生育低谷出现在春季(通常为4月),之后出生数逐月递增,到初秋之际达到高峰再递减。在确定的地理区域内,季节性的生育模式相对稳定[5],通常不会出现反常的大起大落,因此月出生人口波动分析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疫情对生育的影响。根据人类生育数据库的短期出生波动数据,新冠疫情对发达国家生育的影响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表1 2019—2022年部分国家的月均出生人数变化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对各国生育造成了最为集中、力度最大的第一波冲击。伴随着疫情传播和防控措施的实施,人们面临的不仅有健康风险,还有经济方面的不确定性、日常生活的不便以及各种变化引起的焦虑情绪。疫情对生育的影响还因不同地区疫情传播的严重程度、疫情的疾病负担、疫情传播与控制对经济的影响程度以及育龄夫妇的风险认知而更为多样化。很多国家的出生人口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陡然下降,正对应了2020年初的疫情第一波冲击。虽然有些地区没有受到疫情严重影响,但媒体报道和健康部门对规避风险的建议均暗示了当时并不是怀孕生育的合适时机,导致女性考虑推迟计划中的生育。欧美国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女性因疫情推迟或放弃了生育计划[6]。图2展示的是2019—2022 年部分国家的月出生人数变化情况。从图2可见,日、美、法、西、意等国的出生人口在2020年下半年明显受到疫情影响而快速减少,2021年初的出生人口数减少幅度最大。与上年相同月份相比,欧盟15国2020年的最后3个月的出生人数分别下降了3.0%、5.0%和8.1%,美国2020年12月的出生人数减少了7.7%。日本、意大利、法国等国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两个月的出生人数下降了10%以上。出生人口数减少幅度最大的是西班牙,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分别下降了20.4%和20.0%[6-7]。
第一波冲击过后,不少国家的出生人口规模快速恢复,接近或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或出现补偿性生育势头,呈现明显的V型波动,如法国、澳大利亚、匈牙利和以色列。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出生人数波动情况与法国相似,所不同的是没有明显的补偿性生育。有些国家的出生人口数基本没有受疫情影响,如荷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社会福利政策和劳动力市场的波动或变化对生育具有较为复杂的作用,前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冲击,尤其是不与劳动就业挂钩的家庭政策对生育的支持作用没有受疫情影响;而为了控制疫情传播实行的远程办公,增加了属于个人的时间,有可能促进了计划中的生育[6]。
2021年的出生恢复并不持久,不少国家2022年的出生人口数明显偏低。首先,由于病毒变异和疫情反复,病毒感染风险几乎始终存在,而有关病毒影响孕妇、胎儿、新生儿的知识不足,更在主观上加剧了人们对怀孕生育健康风险的疑虑。其次,即使疫情传播高峰已过,但防控措施并未很快放宽,甚至维持了相当长时期,从而打乱了人们日常生活的节奏和习惯,例如控制疫情的隔离和旅行限制推迟了人们的结婚计划,不在一起居住的夫妇难得相聚,已有子女的父母疲于同时应付工作和照顾居家孩子,等等。与此同时,疫情还冲击了不少行业的就业和收入,尤其是社会保障不够完善的地区,家庭收入显著减少。以上种种因素都对生育产生了较长时期的负面影响。2021年上半年在发达国家普遍接种的新冠疫苗,则带来另一波“疫苗效应”,即鉴于未知的健康风险而避免在接种疫苗前后怀孕,相关国家2022年出生人口下降或多或少与此相关[6]。
与欧美国家相比,日本和韩国的出生波动具有亚洲国家的特点,受疫情影响的波动幅度大,持续时间长,与2019年相比月均出生人数持续减少,韩国的出生波动还与此前已经出现的生育水平下降叠加,更难以估计疫情影响程度。
由于疫情影响的复杂性和相对长期性,学者们对于疫情后是否会出现补偿性的“婴儿潮”尚未达成一致的明确判断。
图2 2019—2022年部分国家的月出生人数变化注:资料来源于人类生育数据库(https://www.humanfertility.org/Data/STFF, seasonally and calendar adjusted data,2023年10月22日下载)
中国出生人口的波动与日本和韩国的模式相似。在低生育率社会,因为生育数量少,所以夫妇对新生儿健康尤为重视,尽可能避免任何健康风险,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亚洲国家对疫情风险更为重视,新冠病毒变异带来的疫情反复对生育的影响不亚于疫情初期。新冠疫情第一波、疫情反复和疫苗效应持续交叠影响了出生数量。
(一)出生人口逐月波动特征
中国的年度出生人口数量自2015年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从2015年的1 654万上升到2016年的1 883万,此后从2017年的1 765万减少到2018年和2019年的1 523万和1 465万,2020—2022年又进一步逐年下滑,分别为1 200万、1 062万和956万。
2019—2022年中国月度出生数量的阶梯式走低,反映了出生数量减少趋势与疫情影响的叠加。2019年月平均出生数量为121万人,2020年已降至100万,2021年和2022年的月平均出生人口数进一步下降,分别为88.5万和79.9万。与2015年同期相比,2018年和2019年的月出生人口数量平均下降10%到15%左右,但2020年的月出生人口在1—9月平均降幅已达到20%~30%,11月和12月更是加速下降,比2015年同期减少45%以上,明显受到当年1月开始的疫情影响[2],反映了疫情对生育造成的第一波冲击。尽管有些国家在2021年已经观察到出生人数走出低谷有所反弹,但中国的情况则不同。2021年的月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并未扭转,月出生数量比2015年同期平均减少35%,这与2020年底以及2021年大规模接种疫苗相关。2022年的疫情反复和疫苗效应共同促成了月出生人口数进一步减少,较2015年同期月平均降幅达42%,1月份同期跌幅超过51%,2—5月跌幅均在45%左右。
(二)出生人口季节模式转变
2020—2022年我国的月度出生模式变化,更为清晰地展示了新冠疫情对生育的影响(图3)。长期以来我国年内婴儿出生月度分布并不均匀,出生季节性模式相对稳健(如图3中2019年模式),冬季为出生高峰期,10—12月出生人口所占比重较高,3—6月是出生淡季。但新冠疫情暴发后,2020年仅1月、10月的出生人数占比较高,其他常规高峰月(如11月和12月)出生人数占比均为近年来历史最低值,常规出生低谷月(3—6月)的出生人数占比出现了近年最高值。2021年,随着疫情的常态化发展和人们对疫情的态度以及认知更加理性客观,出生的季节性模式逐渐向常规模式回归。但2022年则由于疫情反复且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疫苗效应持续,各地加强了对流动和旅行的控制,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明显受到影响,导致当年出生的月度分布再次发生转变,1—5月的月度出生人数占比均达到近年最低水平,7—9月出生人数占比达到近年最高水平,月度模式的变化反映出育龄群体生育决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外部冲击下极易被动地推迟和取消生育计划。
图3 2019—2022年中国月度出生数量(万人)和月度出生数占当年出生数的比例(%) 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卫健委出生人口监测数据
(三)出生人口数波动的原因分析
2020年初的疫情暴发直接影响了下半年湖北城市出生人口,有调查发现所有孕早期和1/3孕中期的孕妇在感染后选择了人工流产[8]。2020年4月大众媒体对专家建议“感染新冠肺炎后治愈的患者,最好三个月到半年之后再考虑生育”的广泛传播,(2)https://www.163.com/baby/article/FA8QMIT200367V0V.html推动了更大范围的生育推迟,尤其是四季度的出生人数下降。而2021年和2022年不同时期全国各地的疫情反复则对全国城乡的生育产生了持续的影响,育龄群体为了规避病毒感染的健康风险而推迟或取消了备孕。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团队对2020年初武汉疫情对妇幼健康影响的研究发现,在受孕、胚胎发育和辅助生殖操作过程中都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8]。该团队的研究成果和其他相关研究自2020年下半年连续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国内媒体也有报道。这些研究成果是妇产科医生的主要信息和知识来源,他们会向备孕的夫妇提出规避孕期感染风险的建议,使得育龄夫妇会重新评估孕产健康风险,从而推迟或取消了怀孕计划;同时也不排除一些已经怀孕的女性出于对胎儿健康的担心,为了规避健康风险终止妊娠。
2021年以后我国居民普遍接种新冠疫苗,进一步导致女性备孕的推迟。早期各级新冠疫苗接种场所发放的接种指南及媒体对接种疫苗后延迟数月(如3个月)备孕的建议较为普遍。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的疫苗接种快速普及,2021年7月第一剂次接种率已达64.9%,(3)全国疫苗接种情况数据来自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cdc.cn/jkzt/crb/zl/szkb_11803/jszl_13141/202301/t20230125_263519.html到2021年底,第一剂次接种率已接近90%,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人口。截至2023年4月27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接种总人数131 048.9万人,完成全程接种127 710.0万人,全程接种覆盖比例达到90.6%。就业在职人员普遍接种新冠疫苗,显然会推迟就业女性的怀孕计划。
分阶段来看,2020年初主要是疫情传播以及控制措施对婚育产生影响,疫情传播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其持续时间不长,但短期冲击力较大。2021年的疫情虽主要在个别城市分散传播,但疫苗接种相继在各个城市开展,因此2021年生育所受到的影响来自疫苗多序次接种和疫情传播叠加的推迟效应。2022年则由于疫情反复且持续时间相对较长,疫苗效应持续,各地加强了对流动和旅行的控制,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明显受到影响,从而促使个人综合考虑健康风险、经济不确定性或财务不安全等因素,重新评估生育决策。这些因素对夫妇推迟生育计划有比较长期的影响,其后果持续至2023年底。据估计,截至2023年1月30日,中国大陆感染新冠的人数理论上约为12.3亿人,总体感染率为87.54%[9]。如此大规模的感染群体以及当前仍零散出现的新冠感染案例,预示着感染者群体短期内的生育行为仍将进一步推迟,进而对当年乃至其后几年的生育造成消极影响。
新冠疫情对生育行为的直接影响,主要来自疫情传播和管控限制、出于健康考虑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缺乏安全感,导致育龄夫妇推迟或放弃生育计划。间接影响则来自婚姻的推迟。中国的生育主要为婚内生育,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结婚是生育的先决条件。疫情传播以及防控措施对人们组建家庭和举办结婚仪式的影响会导致初婚推迟,进而间接影响时期生育率。本节从婚内生育和初婚两方面考察新冠疫情对生育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一)疫情对婚内生育的影响
利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人口普查资料估算育龄妇女的婚内生育率,我们发现生育旺盛期女性的婚内生育年龄模式基本保持不变(见图4)。整体来看,2019—2021年的婚内生育率高于2010和2015年。然而相对于2019年,2020和2021年22~30岁妇女婚内生育率逐年下降,其中24、25岁妇女婚内生育率的差距最大,反映出婚内生育的推迟。
图4 2010—2021年生育旺盛期女性年龄别婚内生育率(部分年份)注:育龄妇女年龄别婚内生育率根据各年《中国人口和劳动统计年鉴》年龄别生育数和年龄别有配偶人数相除计算得到
由于2019年相对于2010和2015年婚内生育率有所提高,并且2010—2021年间生育旺盛期女性的年龄分布模式保持稳定,意味着2020和2021年22~30岁妇女婚内生育率的下降很可能不是趋势性的,而是受到疫情影响的暂时变动。由此,若疫情结束后已婚育龄妇女停止生育推迟,补偿性生育增加将会推动生育率反弹和出生人口数回升。
(二)疫情对婚姻的影响
结婚方面,由于疫情传播以及为阻断传播对人口流动和聚集的控制,2020年1季度的婚姻登记对数大幅下降,此后虽有所回升,但直至2021年底仍然呈下降趋势(见图5)。2022年由于疫情反复带来的封控措施、医疗资源紧缺、青年失业和就业不稳定、两地长期分居和流动限制等,结婚对数下降的趋势进一步延伸。由于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及育儿等无酬劳动,新冠疫情对女性的影响更为显著,例如就业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居家办公和照顾居家子女进一步激化了工作家庭冲突等[10],更加剧了女性在结婚和生育方面的迟疑。此外,由于婚礼仪式往往有大规模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措施直接或间接抑制或推迟了青年结婚的安排;较为长期的疫情控制和居家办公等措施还改变了已婚小家庭的日常生活规律,在封闭空间中的长期共处可能会凸显婚姻关系的脆弱性,导致一些小家庭的解散[11],而不和谐的婚姻关系也会一定程度导致既定生育计划的推迟或取消。
图5 2019—2023年分季度结婚登记对数注: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民政统计数据和统计季报(https://www.mca.gov.cn/article/sj/),年份后面的数字代表季度,如1表示第1季度
由于2010年以来中国女性初婚年龄不断推迟[12],生育旺盛期女性有配偶比例持续下降(见图6)。2010年25岁女性有配偶的比例为64.2%,2015年降至55.9%,2019、2020和2021年分别降至50.1%、46.1%和40.6%,11年间下降幅度超过1/3,并且下降速度在近两年明显加快,2021年相对于2019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由于中国现阶段仍以婚内生育为主,处于生育旺盛期的女性有配偶比例快速下降将直接拉低生育水平。
图6 2010—2021年生育旺盛期女性年龄别有配偶比例(部分年份) 注:资料来源于各年《中国人口和劳动统计年鉴》
生育旺盛期女性有配偶比例持续下降的趋势在疫情之前已经形成,疫情对初婚推迟和离婚增多的影响加快了女性有配偶比例下降的速度,由此,女性有配偶比例的总变动之中只有一部分是受到疫情影响,而疫情结束也很难扭转下降的趋势。此外,生育潜力的释放涉及婚和育两方面,即使疫情结束并有相关政策创造更好的生育条件,也还需要逐步释放。
以上分析展示了生育旺盛期女性婚内生育率和有配偶比例在疫情期间的下降。然而,2019—2022年我国出生人口连续下降,除了受疫情影响,育龄妇女数量下降和年龄结构老化也是重要原因。随着三十年前出生高峰人口逐步退出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数量和年龄分布的逐年变化引起的出生人口下降与疫情影响无关,也很难逆转,以下将其称为“年龄结构变动”因素,代表人口惯性的作用。
为了更精确地区分和比较疫情对婚育的影响,本部分对出生人口下降进行“年龄结构变动”、“有配偶比例变动”和“婚内生育率变动”三种因素的分解。分解方法为:(1)以上一年实际出生人口为起点,使用当前年度的育龄妇女年龄结构与上一年的年龄别有配偶比例和婚内生育率分年龄相乘后累加,计算出年龄结构更新后的出生人数,与上一年实际出生人数的差距即为年龄结构变动的贡献;(2)继续将年龄别有配偶比例更新为当前年度值,计算出年龄结构和有配偶比例更新后的出生人数,与上一步更新得到的出生人数的差距即为有配偶比例变动的贡献;(3)将年龄结构和有配偶比例更新后的出生人数与当前年度实际出生人数相减,计算出婚内生育率变动的贡献。分解结果见图7。
图7 各因素对2019—2022年中国出生人口下降的贡献注:2019—2022年实际出生人口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s://www.stats.gov.cn);2020年育龄妇女年龄结构数据来自《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短表,2021—2022年育龄妇女年龄结构数据来自本研究预测;育龄妇女年龄别有配偶比例计算来自各年《中国人口和劳动统计年鉴》;年龄别婚内生育率根据各年《中国人口和劳动统计年鉴》年龄别生育数和年龄别有配偶人数相除计算得到;由于缺乏当年的有配偶比例和婚内生育率,2022年出生数量未能进行相关拆解
“年龄结构变动”因素反映生育基础人群变动的影响。中国育龄妇女数量下降、年龄结构老化将是较长时期内确定性很强的趋势,在2020—2022年,该因素对出生人口数逐年下降的贡献始终为正,三年合计超过200万,占三年出生人口降幅的四成左右。2020和2022年年龄结构因素的贡献分别达到109万和82万,特别是2022年,能够解释当年出生人口下降的八成左右。中国持续几十年的低生育水平产生了较强的人口惯性,特别是数量庞大的1986—1990年出生队列逐渐移出生育旺盛期,将对出生人口下降持续发挥重要作用,这部分影响很难扭转,但应在决策和政策评估中引起足够重视。
在婚内生育为主的社会中,“有配偶比例变动”因素反映生育实际风险群体变动的影响。随着女性受教育水平提高和家庭制度变迁,初婚推迟和离婚增多的趋势已持续多年,疫情的影响加速了女性有配偶比例的下降。在2020和2021年,女性有配偶比例下降对出生人口下降的贡献分别为100万和102万,均超过婚内生育率下降的贡献,在2021年的贡献超过七成。作为生育的前置条件,女性进入婚姻成为婚育的关键环节,由于这部分潜能的释放需要更多条件,也很难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受此影响的出生人口降低的反弹空间相对有限。
“婚内生育率变动”因素反映出生育实际风险群体生育水平的影响。2020年和2021年,婚内生育率下降的贡献分别为56万和22万,两年合计对出生人口下降的贡献率不到20%。由于育龄妇女年龄结构老化的趋势性强,初婚推迟和离婚增多的情况未见明显变化,即使考虑疫情影响的生育堆积释放,2023年出生人口难有实质性的回升。
长达三年之久的新冠疫情对全球大部分地区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从有可靠记录的月出生人口波动可以看到疫情显著干扰了育龄人群的生育行为,中国也不例外。不过,与欧美国家的出生人口波动模式不同,中国的出生人口在疫情期间持续下降,尚未见补偿性出生反弹。对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进一步分析发现,育龄女性年龄结构变动对出生人口下降贡献相对较大且难以改变,婚内生育水平则相对稳定且贡献较小,尽管疫情影响到初婚的推迟,但疫情之前已经发生的初婚推迟未来还有可能持续。中国的疫情冲击叠加了婚育行为变化,本文多维度分析了疫情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数的波动及其推动因素,但全国层面出生人口是千千万万个体生育决策的结果和汇集,宏观汇总出生数据难以直接反映每一个个体在受新冠疫情影响时的婚育意愿和婚育决策的具体变动,也无法基于现有可用数据量化归因疫情对出生人口数变动的影响。宏观外部事件与个体生命事件、重要家庭决策之间的关联机制与作用方式亟待更多微观层面的数据予以补充。疫情对不同群体的收入、就业、家庭关系、亲密关系、育儿压力等的具体影响以及持续时间,仍是重要的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从近年来的不同调查结果看,中国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相当稳定,且没有因三孩政策实施而提升;影响青年推迟初婚的各方面因素没有明显变化;政策堆积的二孩生育释放已近尾声。由于2020—2022年的生育明显因疫情影响受到抑制,估计2023—2025年会有一定数量的补偿性生育,生育率和出生人口数可能有小幅回升,但初婚和生育推迟的大趋势仍将延续。
中国人口的初婚年龄近年来不断推迟。从初婚变化的长期趋势看,生育旺盛期女性已婚比例在21世纪持续下降。除了初婚年龄的升高,女性人口中终身未婚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尤其在“80后”及更晚的出生队列中,城乡女性终身未婚比例将快速上升[12]。自愿不育也将对生育率进一步下降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近年来不生育成为一些家庭的自愿选择,有关生育意愿的调查中开始有少数受访者选择理想子女数为无子女。这一趋势的发展值得注意。
中国正处于第二次人口转变的进程中,尽管婚育行为与欧洲始于20世纪末的第二次人口转变有所不同,但初婚推迟、少生晚生、不婚不育的发展趋势在疫情之前已持续十多年甚至数十年。如果没有可预见的逆转因素干预,初婚年龄的上升和初育的推迟将持续,二孩及以上的出生占比将逐渐上升,不婚和不育的水平可能会进一步上升。受疫情影响的三年出生堆积有可能在未来三年内得到释放,但估计能释放的出生总量不会超过200万。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生育支持政策,初婚和生育的推迟以及不婚不育仍会对未来生育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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